“出口木家具要符合输入国质量安全标准”——中山检验检疫局向纵深发展提醒木家具生产企业

2008-09-25 来源:中山市工商联(总商会)

   中山某木家具出口企业的产品经检测符合国家标准,但在出口时却被告知不合格,原因是不符合输入国质量安全标准。近日,针对多次出现的这种情况,中山检验检疫局通过媒体再次提醒广大出口木家具生产企业:出口家具一定要符合输入国质量安全标准。企业在采购原材料(如板材、油漆、胶水)过程中,要确保原材料符合出口木家具最终消费国的标准。输入国无相关标准的,按中国国家标准进行检测评定。
   如企业生产的木家具要出口欧盟,采购的油漆就应按欧盟标准检测重金属含量,供应商仅提供符合中国标准的油漆检测合格报告是不够的。因为国标中对油漆重金属含量检测仅限铅、镉、汞、铬共四项,而欧盟标准包括铅、镉、汞、铬、砷、硒、锑、钡共八项,美国标准又在欧盟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总量铅”,共有九项。中山某企业采购了符合中国国标的油漆投入其出口美国家具的生产,在检验检疫部门对其成品抽样并按美国标准检验时,发现其产品表面涂层重金属“总量铅”超出标准限量要求。如不合格产品流出国门,将会被输入国退运甚至销毁,给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因此,检验检疫部门请该企业的产品整改合格后才予放行。
   中纤板、刨花板和夹板等也是木家具企业常用的原材料,采购时也应注意要按输入国标准检测其甲醛释放量。在投入批量生产之前,企业将原材料和成品都按照输入国标准进行检测,并与其原料供应商签定合同,要求供应商保证其原材料符合输入国标准。
  中山检验检疫局还提醒,出口木家具生产企业应定期将原辅料、成品送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验证,做到确保产品质量,维护中国产品声誉。
据了解,自国家质检总局3月发出了对出口木家具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以来,中山检验检疫局对中山地区两百多家出口木家具企业进行了排查,并对出口木家具进行了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检测,检测项目包括甲醛释放量、重金属、防腐剂、防火性能、安全性能等。中山地区出口木制品、家具生产企业共约260家,从业人数达三四万人,年出口3万批,出口品种主要为各式家具、木地板、木厨房用品、木门、木装饰品、木工艺礼品、带植物性材料的圣诞饰品等,产品出口主要集中在欧美、澳洲、中东、东南亚、非洲等国家和地区。2007年中山地区出口木制品4026批,货值6632.3万美元;出口家具25571批,货值40056.4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