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服务中心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营企业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参与市统一组织的对政府职能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民主评议活动,结合民营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参考意见和建议。    

3、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对个体、私营企业在经营中碰到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动态。    

4、组织商会会员举办或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等经贸洽谈活动,组织会员出国(境)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外市场,为会员提供市场、技术、商品、金融等信息服务;帮助会员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

5、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协助会员和个体私营企业调解经济纠纷,对会员开展法律知识普及和指导,提供法律服务。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