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工商联(总商会)成立五十五周年回顾——光荣历史 激励后人

2009-03-26 来源:中山市工商联(总商会)

   中山工商联(商会)的历史,可朔源到二十世纪初。当时,香山县(中山县的前身)的工商业和国内其他地区一样,民族工业较弱小,面临近代工商业与传统手工业、民族工商业与卖办资本的矛盾。为了稳定自己的营销渠道、维护商权、价格等共同利益,民族工商业界通过建立商馆、商会,制定出统一的规则和共同的行动。1903年,清朝政府为了规范对商会的管理,颁布了《商会简明章程》。同年,本邑县城部份同业公会领导人,着手筹备组织县商会。
    1905年,香山县商务局成立。1912年,商务局改名为香山县商会,1925年更名为中山县商会,下属18个镇区商会和同业公会。1949年10月30日中山县解放之日始,原商会接受中山县军事管制委员会管理,一方面按照军管会指示开展会务,另一方面着手筹组工商联筹备会。此项筹备工作,自下而上,由1950年起,原石岐镇、小榄镇、黄圃、大岗、沙溪等各镇区都相继撤消原商会,成立了工商联筹备会。延至1954年5月,才成立“中山县工商联筹备会”,制定组织章程,选举39人组成筹委会,筹委主委李世衍,会址在石歧龙母庙街31号。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各镇商会的同业公会,先后全部改组为工商联筹备会属下的同业公会筹备会。期间,广大会员积极拥护国家工商政策,开展生产经营,工商联(虽是商会向工商联过渡筹组,但属于工商联性质,故称之)积极鼓励私营开业,协助人民政府进行工商登记派发执照,辅导会员企业改变生产经营方向,组织物资交流会,并发动会员捐资抗美援朝,认购公债,在打破美国“对华封锁禁运”的斗争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950年12月,政务院公布《私营企业暂行条例》,鼓励私营企业开业、发展。中山工商联根据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有针对性地对会员企业进行辅导。当时,高档次酒楼、电煽发、西式革履、香水化妆品、丝绸绢缎和大红花轿、焚化迷信品、高级糖果、高级饼、龙凤礼饼等营业一落千丈,工商联则辅导他们改变经营方向,有的转业,如神香、蜡烛、扎作等迷信品;有的转产,如高档次的革履、饼食;有的降低成本,如饮食业和旅店及理发业的设施;有的改革生产技术和生产流程,提高产量或扩展业务,如铁木竹藤农具。工商联还帮助同业公会成立联购分销组、联购原料组,降低生产成本。
    工商联还教育会员薄利多销,面向农村。同时组织了物价检查组,分片、分段、分业检查物价,提出的口号是:“秤平斗满尺码足”,要求会员企业明码实价,标出商品小牌子,淘汰或改造不合规格的秤尺。按季节成立物价小队,分头出发,督导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日的物价,千方百计将物价管稳、管好。
    解放后,民族工商业者受到党的关心和扶持,深受鼓舞。1950年,中央私企局号召搞物资交流,促进工农产品交换。是年冬,石岐镇工商联和小榄、黄圃等工商联联合举办中山县首届物资交流会,主要零售商品,没有洋货,全部土产。1952年1月27日至2月2日,又在石岐人民广场联合举办第二届物资交流会,任务是收购小宗农副产品,推销农用工业品,便利农民开耕,亦有生活用品供应;交流会自由买卖,不收任何费用。大会附设中山产品展览厅和日夜粤剧演出,免费入场。大会经费,由工商联负责。1953年6月,再办第三届物资交流会,国营企业也有参加,有期货合同,有大宗批购。期间,县属的小榄、黄圃、大岗、大涌、沙溪也举办小型物资交流会,每年1---2次。
    1949年冬至195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陆续开到中山,先驻石岐;此时,国民党的败军盘踞中山沿海岛屿,尤其是万山群岛,企图顽抗,因而,人民解放军陆续开赴前线。工商联则积极号召开展拥军活动,会员企业先后三次大量送出慰问信、现金、医药、食品、毛巾等日用品,派代表到营军慰问。又借出军用大米、汽油、柴、油青、木柴、床板凳、办公台、制炒米饼的原料,以及代缝军服1000套,垫款8000港元。
    1950年,工商联推选商民代表参加县慰问团前赴南海万山群岛前线,送去工商联会员的慰问品,10月1日,中山人民首次庆祝国庆,工商联购买了米酒、金猪、香烟等物品,会员企业筹集了现金,前往驻营劳军。糖果饼业同业公会发动会员企业免费代加工,日夜赶制粗饼干,做了一批又一批。
    1951年6月1日中国抗美援朝总会号召捐献飞机大炮,石岐镇工商联会员企业,很快就捐献飞机2架,小榄、黄圃、大岗等各区镇工商联也纷纷捐献武器款。
    1949年,中央决定发行公债,政务院指示: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推销对象,主要是工商业者。1950年石岐镇工商联接受任务12万分(约38万元),立即号召会员购买,很快就完成任务。县属各区镇工商业者亦完成认购入库任务。
    1950年1月,石岐镇税务局决定补征1948年至1949年税金30万元。任务下达后,各阶层人士均以节约为荣,营业不多捐献多,终于完成任务;又再完缴1950年度的工商税、利得税,民主评议多少交多少,都较自觉主动。
    中山县在解放前的5年间,虽然名目上货币流通是汪伪储券,国民党政府大洋券、关金券、金圆券、银圆券,早午晚三变波动。但是,商市交易尤其是走私洋货,实际上以香港货币为本位,买卖房屋、典屋典铺、买卖田地、山坟地均公开用港币交易立契,甚至政府收税、公务员支薪也是港币。解放初期,军管会号召群众把港币、澳门币拿到人民银行兑换人民币,同时,指示工商联要教育广大会员,商市交易要用人民币。在工商联的教育推动下,时仅数月,中山市场就以人民币为流通货币。当时,会员先把外币交到人民银行兑成人民币存款,再用人民币交税、买公债、捐献、交筑路款与及向国营企业进货。
    1950年至1953年抗美援朝期间,工商联会员企业在国外、港澳地区的联号、挂钩号的配合下,以付汇款代购石油、五金等物资运回中山,收货部门交款给人民银行,银行结汇给私商派汇,国家利用香港“自由贸易港”,在国内外工商界支持配合下,开展同美国的“对华禁运”斗争。石岐进出口业同业公会的51户会员企业,响应祖国号召,在香港中山商会、香港香山会所、香港挂钩商号支持下,千方百计搞“以汇换物”。1952年2月12日,l 3户进出口商联合开设“新生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20万元,它在各省设分支机构,几年间,这一批私商出口换汇,再委托港方以汇款代购物资(有的经澳门)运回中山。
    一批行商到山区、沙田区的农村收购鸡鸭鹅鸽和蛋品,白踩单车长途贩运到拱北海关,卖给澳门商人,委托对方(通过澳门商会)代购物资运回中山。收货部门交款给人民银行,银行以海关移单为依据,结算人民币给行商。当时,国家还未“统死”购销,石岐大中小100多户私商搞外贸,一天天、一点点地同美帝国主义的“对华禁运”作斗争,其中也得到港澳的爱国商人尽力支持。
    1950年2月14日“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定,中山各镇工商联与各团体一起,响应党的号召,迅速筹备庆祝,各地成立“中苏友好协会分会”,工商联亦成立分会,会员均加入中苏友协。
    1951年广(州)中(山)公路在沿路附近农会支持下,建设通车。石岐岐江已架设活动木船桥。石岐镇人民政府指示工商联,成立筑路委员会”,由工商联会员企业集资(分派任务)。已完成的,由同业公会把工商联统一印制的《光荣完成筑路捐款任务》标志,张贴在厂店门前,主要兴筑悦来中路、安栏路、中山一路,共长5公里。
    1952年11月中山县石岐镇升格为石歧市。经过4年筹备,石岐市工商界于1953年8月举行首次会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石岐市工商业联合会,选举了首届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汪沛祥。同年10月1日石岐市工商联正式挂牌,启用新印章;同日,原72个同业公会
筹备会调整为52个同业委员会,会员企业2039户,原公会档卷移交工商联。下设同业委员会的联合办事处,共14个(后并为7个)。经过近5年筹备,中山县各区镇旧商会,先后改组为工商联筹备会再成立工商联。1954年5月,县级工商联开始着手筹备,举行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中山县工商联筹备会,筹委主委李世衍。7月25日,在石岐龙庙街31号会址内,举行首次会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中山县工商业联合会,选举了首届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世衍,陆永、陈耀泉、谭永为副主任委员;并把47个基层组织,逐步改为16个工商联分会。这期间工商联的主要工作是:组织、推动工商业者进行学习和自我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听毛主席的话,跟共产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成为工商业者的座右铭。根据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精神,工商联辅导商转工或从商里分出工业。石岐市工商联执委会指令“辅导委员会"、各同业委员会和辅导股,配合、支持国营企业,辅导私营的会员企业走上国家资本主义轨道;1954年2月,石岐市工商联执委会成立“推销公债委员会",认购国家经济建设公债。2008户会员企业认购1954年度经济建设公债500003元,入库实绩401200元,超额完成入库任务。县工商联认购442287元,基本完成。1955年2月起,市工商联再一次光荣完成公债任务入库款40万元。1955年,县属各区乡集镇的工商联会员企业,在当地党政、国营或供销社领导下,购买国家经济建设公债40万元。中山县工商联协助政府,督促会员企业缴纳税金,从1950年起,除按自报先行税金入库外,工商联成立“评税委员会”,各同业公会设评税组每季评一次,再由税务干部将工商联的初评,移送基层工会再评。最后由税局裁定,补交营业税或服务收益税,按季预缴利得税;工商联还募捐赈款、棉衣分赠平民,减轻军管会的社会福利压力,负责城西三堡水车馆消防经费。
   
    新中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入到社会主义始初阶段,新中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民主党派人士,各界人民则通过自己的党派、团体这一条民主渠道,选派自己的代表参政议政,工商联亦然,1950年至1954年,“中山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共举行会议8次(市9次),每次都有工商联代表参加,最多的一次为1954年3月,县工商联与会代表37人(不包括小商贩),占代表总数的9.7%。工商联在“协委”、“人民代表会议”中,积极参政议政,发挥了积极作用。1956年前后,工商联会员被选为省人大代表1人;市、县人大代表33人,其中人民委员会委员5人、副市长1人。市、县政协委员31人。傅嘉志、赖锦源被选为全国工商界青年积极分子大会代表,先后受到中央领导人的接见。
    1956年,县工商联积极带领会员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全行业公私合营及集体经济合作化,参加公私合营1131户,资方3119人,参加合作社(店)共19336户,35842人,保留私营金融业8户。
    1958年10月,石岐、中山、珠海三市县合并为中山县。三个工商联也合并,合并前市、县临工委己撤消,市、县已开了第四届商代会,选出执委会,两个执委会连同珠海工商联执委会延至11月21日举行会议,成立了中山县工商联执委会,推选新主委张忠。
    1960年,中共中山县委号召搞“四化”(即自动化、半自动化、机械化、半机械化),原工商业者在和风细雨气氛中接受改造的同时,响应县委号召,投身“四化"。同年4月,县工商联第五次商代会召开,主题是总结会员搞“四化”的经验做法,誓师把“四化”推向前。1961年是“二五”时期的第四年,中共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中山县工商联执委会为了帮助会员正确认识国家调整体制,在新形势下更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在中共中山县委统战部领导下,再度举办了“中山县政治讲习班”。
    为了减轻困难户对国家企业的压力,1961年,中山县工商联成立“生活互助金”会,会员均参加,交纳工资额的1%、定息10%用于借支或补助有特殊生活困难的会员。
在“文革”中,工商联组织虽然受到冲击,被迫停止了活动,但广大会员依然保持着对国家命运的关注,在各自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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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目:栏目:工商联55周年回顾与展望
辉煌的历史,未竟的征程
——中山市工商联(总商会)成立五十五周年回顾
之二:改革开放建“家”架“桥”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工商联进入了恢复时期,性质、地位、任务和作用都起了变化。中共中央关心、重视工商联组织,工商联恢复活动变为劳动人民团体。1979年,中山县工商联(含石岐)在县委和县革委会“统侨办”的号召下,逐步恢复会务。
    1982年9月,本县召开了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正式恢复中山县工商业联合会,重新开展工作。会上选举出39人组成的第七届执行委员会,产生了常委1 7人,推选主委1人,副主委8人,主任委员是汪沛祥,当时登记会员501人。同期,根据中央精神,中山县革命委员会积极落实了对原工商业者的政策,摘掉了资本家的帽子,把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作为劳动者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别出来。对参加全行业公私合营的工商业者1848人,保留421人为原工商业者身份,但明确他们是社会主义劳动者。
    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的一个组成部分的工商联,在性质上也起了根本的变化,成为联系和团结原工商业者及其亲友的重要组织形式,是我国的主要人民团体之一。这一时期,工商联的特殊作用,主要表现在:协助党贯彻政策,进一步落实党对原工商业者的一视同仁的政策,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妥善安排使用,把原工商业者多年经营管理工商企业、生产技术、和从事经济工作的经验专长,充分发挥出来,为“四化”建设服务。鼓励原工商业者积极参与有关方面举办的职工学校、业余学校、补习班、培训班,实行传、帮、带;推动原工商业者参与筹办集体企业,安置待业青年解决就业问题;充分利用工商联对港、澳、台以及国外工商界人士的广泛而又密切的关系,开展对外联络,做好“三胞”中的工商界人士的工作。会务方向逐步以外向型为主,以经济建设为主。
    1984年1月,中山撤县设市,中山县工商联也改称中山市工商联。市委下文给有关厂企,鼓励加入工商联。因此,本会开始吸收新会员的试点工作。新会员包括国营、集体、乡镇、私营、三资等企业会员和个体劳协、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团体会员,以及个人会员。
    为了适应统战新任务需要,工商联领导机构进行了改革。根据党的改革方针,从工作需要出发,老的退,新的上,1986年中山工商联八届会员大会举行,工商联领导机构和会员组成人员有了变化,执委会中,既有中共党员,又有原工商业,也有“三小”人员,亦有港澳人土,由老中青组成新的执委会。选举出傅嘉志等35人组成第八届执行委员会,并产生了常务委员15人,推选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6人。上届主委汪沛祥任本届名誉主委。会议明确,工商联是工商界组织的人民团体,主要由过去经营工商业的人员组成。工商联的主要任务是团结和组织全体会员在实现国家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加紧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会员的积极作用。本届共有会员607人,新会员占全体会员人数的近百分之二十。其组成结构从工商业者为主体逐步转变为多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家及海外经济界人士的群体,中山市较大的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都有进入工商联大门的要求,充分反映了工商联作为统一战线性质的民间商会的凝聚力。至1987年止,中山市工商联已吸收新会员35个,其中有个人会员1 O名,企业会员24户,团体会员1个。根据沿海地区开放城市特点,聘请了港澳工商经济界顾问39位。
    改革开发以来,中山工商联积极开展以中山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职能,在开展经济咨询服务、工商专业培训、宣传教育、对外联络、为会员服务和兴办会办企业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充分发挥中山毗邻港澳、华侨众多、工商联与工商界交往密切的独特优势,努力开展牵线搭桥工作,协助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为中山的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为中山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有——
    1981年11月,中山工商联经中山县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中山工商服务公司”(1986年3月改名“中山市工商联服务公司")。六年间,公司在经济咨询服务、代办购销、推销国内工农产品等方面,做了大量经济服务工作。1981年12月,公司与石岐镇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知青服务社”合办了石岐集联商店和集联商店“太白”饭店。1982年6月,公司与外商合作,合办来料加工“濠运”纸品厂。1987年6月,公司与外商合作,合办来料加工“建德”制衣厂。同年横向内联合办美术工艺厂。  上述厂企的业务管理是由工商联老会员半义务支持,安置了几百名待业青年,促进了地方商品流通。
    1981年6月,中山工商联与民建、民革、民盟合作办育才业余夜校,教授英语、日语、会计等专业课。至1987年,共办225个班,培训学员9972人,既利于青年就业,又利于出国者谋职。  1984年2月至1985年7月,“育才”与社队企业局合办“振兴”函授会计学校,以函授方式为中山、佛山、三水、南海、高明的社队局、农村企业、农业核算单位培训了合格的会计员1112人(该校后被人民政府农委接办)。1984年4月10日始,中山工商联与民建组织合办了“建联”职业技艺培训班。至1987年,办了厨艺粤菜烹饪班2l期、点心制作班20期、烧腊卤味班7期、裁剪车缝班9期、化妆美容班11期,共培训2000余人,使一大批待业青年学得一技之长,走上工作岗位,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为了适应统战工作需要,工商联工作网络亦因应形势的变化进行了调整,从过去的省、全国工商联和分会,同业公会;私营企业(合营后是原工商业者)和国菅,手联社、供销社(领导私商)。发展为新时期与省、全国工商联的垂直领导和民主党派民建会各级组织的紧密协作,以及逐步新建立的行业协会、同业会;老会员和新吸收团体会员、企业会员、个人会员的联系。
    在国家逐步实行对外开放中,中山市工商联紧抓机遇,积极拓展对外交往,包括省内外、港澳、海外工商团体和个人,从中结交工商友谊,为中山的经济建设服务。1987年,首次组织“中山市工商联代表团”到香港访问工商社团,并邀请港澳工商社团和工商界人士来中山访问考察。1987年共接待港澳工商团体8个,300多人次。工商联从交往中积极宣传统一祖国,“一国两制”、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介绍中山投资环境,穿针引线协助外商投资办厂。同年,引介了20多名港商来中山洽谈,具体商谈办制衣厂,海产品加工、塑料包装、制纸箱、铝合金型材着色技术、锅炉重油乳化节能技术共10多宗。进一步拓展会务、探索了工作新思路,为工商联服务经济进行了积极尝试,且有成效。
    1987年党的十三大召开,第一次论述了“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从而大大鼓舞了私营经济的发展,也为工商联发展创造了条件。此时,中山市工商联专职干部从1981年编制数8名增加至14名。1988年,全国工商联“六大”修改了会章,规定工商联是“中国工商界组织的人民团体,民间的对内对外商会",还规定国营企业可以参加为企业会员。
    1988年开始,中山市工商联着手筹组下属组织。在1989年5月建立了全市第一个基层商会——中山市民间企业家公会(1995年8月改名为私营企业商会)。10月,工商联召开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根据上级精神和工作开展的需要,中山市工商业联合会同时称“中山市总商会”。并改革了工商联的领导机构,设立会长制。(第九届至第十届执委会会长由傅嘉志先生担任,第十一届执委会会长第一次由非公经济人士何志伟先生担任,现届会长是中山市劲力冷冻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徐闻先生。)
    1989年10月,在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与香港佛山工商联合作,各投资50%资金,在石岐岐关西路26号建起了3900多平方米,楼高七层的中山工商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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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工商联(总商会)成立五十五周年回顾
之三:改革深入优势凸显
   
   1991年7月6日中共中央(1991)1 5号文对工商联的性质、地位、职能、工作对象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该文件明确了工商联是党领导的以统战性为主,兼有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是协助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桥梁。工商联的主要工作对象是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三胞”投资企业和部分乡镇企业。工商联配合党和政府工作,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行团结、帮助、教育,在他们中逐渐培养起一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的积极分子队伍,工作重点已逐步转移到主要做非公有经济代表人士的工作。本会的会员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团体会员有4个;企业会员有73家,其中非公有制经济占百分之五十六点一;个人会员有572人,其中老会员342人,新会员230人,新会员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占百分之56.6%。市工商联办公室下设会员工作部、经济咨询部、联络接待部。1991年工商联干部编制10人。1991年12月,本会迁址中山市工商大厦办公。
    党的十四大以后关于非公有制经济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重要论述,把处于改革开放前沿的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也使工商联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和创新,具体体现在一--积极参政议政。随着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参政议政成为了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中发挥作用,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一条重要渠道,也是工商联的重要职能。因此,在历届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中,非公经济代表人士都占有一定的比例,工商联会员中现有的政协委员28人,人大代表21人。他们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和组写提案,及时把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所必须解决的诸多问题向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反映,为政府的各项决策提供依据。力求为民营企业营造一个宽松、和谐的政治环境和创业环境,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近十年来,工商联干部、会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提案、议案、建议、调查报告上百篇,为参政议政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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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在非公经济人士中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是工商联的重要职能。为了提高会员的思想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义利观,根据不同时期,采取多种形式在会员中开展党的方针政策、“三个结合”、“三个代表"、“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等教育,涌现了一大批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和诚信经营的民营企业家,他们致富不忘报国,致富不忘社会,致富不忘人民。多年来,广大非公经济人士在踊跃参与“慈善万人行”、向三峡移民捐赠物资、向贫困地区捐款建学校、为中山福利院义演筹款、到老、少、边、穷地区投资扶贫、向罗浮山驻军捐赠电脑等光彩事业、希望工程、助残助学、敬老助困、拥军优抚和各种活动中,共捐款1.465亿元,实施光彩投资项目26项,安排贫困地区和失业人员就业9000多人。在2003年省“光彩事业”表彰大会上,两家会员企业分别荣获了金质和银质奖章。    ,
    近年来,中山市工商联通过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及时掌握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和企业经营状况,使一批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经济实力和良好企业信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优秀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脱颖而出。目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占我会执委总数的92%;占常委总数的95%以上;占正、副会长总数的60%以上。在2003年,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上,市共表彰了100家先进民营企业,10家民营企业纳税大户、10家民营企业创汇大户,其中有54家是商会的会员企业,分别荣获了“市先进民营企业”、“2002年民营企业纳税大户”和“2002年度民营企业创汇大户”荣誉称号。经过近几年的不断努力,在工商联组织中已经有了一批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骨干队伍,在我市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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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服务职能。在协助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方面,初步形成了为会员服务为中心的新格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帮助会员搞好企业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中山市工商联主动协助市技监局、工商局、社会劳动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在民营企业中抓好《质量振兴纲要》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学习贯彻,向社会发出倡议,提高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目前,会员企业中,已有
280多家企业通过国际ISO认证;近两年,有2家会员企业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有15家会员企业荣获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
    2、利用宣传媒介,加大宣传信息工作。中山市工商联通过宣传商会好的经验做法,引领各商会工作向良性方向发展,并通过加强与政府部门特别是经济部门的联系,准确及时掌握经济政策信息、重大经济决策信息、宏观调控信息,为会员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帮助;
通过各种渠道,利用网络优势,向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市场信息、商品信息、科技信息、国际商情信息、人才需求信息等,为会员企业的发展提供服务。近年来,中山市工商联开办了《中山商会》内刊,为会员提供了大量的信息,并逐步加大了对民营经济的宣传和基层商会工
作的指导性,使得各商会之间形成了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信息沟通网,有效地推进了基层商会工作的开展。
    3、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职能,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1997年中山市工商联成立了中山市总商会法律事务部,聘请了香山律师事务所7位资深律师兼任总商会法律事务部的工作人员,专门为会员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已有30多家会员企业与香山律师事务所签订特约法律
服务合同,通过咨询、调解、接受委托、处理来信、协理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等形式,受理投诉50余宗。通过法律途径为一批会员企业追回欠款200多万元。通过切实保护会员合法权益,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4、协调好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先后聘请了市由十多个职能部门的领导担任的工商联顾问,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好桥梁作用,当好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切实为会员排忧解难。
    5、认真履行了为非公有制企业技术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和为会员办理出国(境)护照的职能,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会计证管理工作。几年来,共办各种出国出境证件1320个,会计证和会计职称证823个。
    加强自身建设。根据1993年召开的全省工商联工作会议提出的在镇区建立工商联分会的要求,1994年3月1日,市委办批复,同意本会分期分批重建市工商联镇区分会,实行入会自愿、经费自筹、领导自选、会务自理的建会原则。1994年6月,建立了文革后的第
一个镇区分会。近年来,市工商联把基层商会的组织建设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作为重要的工作载体,本着“以会员办会,以服务立会,以实力兴会”的办会之道,使会员队伍不断扩大,会务有了较大的发展,从1989年全市第一个基层商会建立至今,己建立基层商会共26个,其中行业商会15个;企业会员从1992年的73名发展到现在近3000多名。2001年12月召开了工商联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后,一批政治坚定,懂经济,热心商会工作,年富力强的非公经济代表人士走上了工商联的领导岗位。
    发挥民间优势,促进内外交流。随着改革开放和我国加入WTO,为工商联扩大对外民间交往提供了机遇,近十多年来,工商联积极发挥民间商会的优势,在联络工作中坚持为民间外交服务、为对外经贸合作服务、为会员开拓国际市场服务,大力拓展外向型服务领域,利用我市毗邻港澳,海外华侨众多的优势,先后与港澳、海外几十个工商社团建立了友好往来关系,通过彼此友好交往,积极为我市引进企业、资金、技术和人才,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寻找合作商机,为促进民间国际经贸合作,为会员开拓国际市场发挥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共组织会员3549人(次)出国、出境考察,参加和举办各类经贸洽谈会、产品展示会500多次。近五年来,工商联共接待澳洲、泰国、印度、新马泰及内地的工商社团216批,4235人次,组织了27个代表团、580人次出访。2002年中山市工商联在香港首次举办了“中山市总商会春茗茶话会",担任商顾问的香港著名人士都应邀出席,加强了与港澳工商社团的密切联系。目前,市工商联己同港澳、海外等60多个工商社团建立了友好关系,与境外的23家商会签订了友好商会协议。
    党的十六大明确肯定“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山市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加快发展的大战略,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的重点,这是市委、市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作出的重要决策,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又一个春天,也使工商联会务拓展有了更广阔的空间,对工商联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纵观工商联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虽然道路艰辛曲折,但是,它在中山市社会主义建设和现代化发展进程中,谱写了光辉灿烂的篇章。展望未来,新的世纪,新的历史,赋予了工商联新的使命,任重而道远,工商联的工作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