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3月1日起实施

2016-03-15 来源:大涌镇工商联(商会)

    3月1日起,《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正式实施。这是继“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广东商事制度改革的又一重大进展。
    商事制度是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内容。据悉,2012年以来,我省在全国率先进行的商事制度改革试点,2013年,在总结商事登记实践和商事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我省制定了《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该《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商事登记地方性法规。
    据了解,《条例》共六十六条由七大部分组成,大力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突破以往,实行多个首次,比如:首次确定商事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首次调整了商事主体部分登记事项,首次深化商事主体名称改革、首次优化商事登记程序等等,并将“谁审批、谁监管”与行业监管有机结合,强化和落实审批机关的监管责任,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大涌工商分局副局长符向东指出,《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比以往商事登记制度更规范,在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对商事主体没有按时进行年度报告的,将进行追责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