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反诈骗工作联席会议文件

2016-05-12 来源:中山市反诈骗工作联席会议文件

反诈骗联席会议通〔2016〕3号

关于印发中山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关单位:
全市反诈骗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反诈骗工作
                           联席会议(代章)
2016年5月4日


中山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孟建柱同志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和3月8日省政府厅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已建立全市反诈骗工作联席会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全市反诈骗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打击治理专项行动进行整体部署,市反诈骗工作联席总召集人、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谭培安任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谢军杰和市反诈骗中心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黎少康任副总指挥,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其他成员为专项打击行动指挥人员。市反诈骗中心副主任、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黄世多及中心其他同志负责上传下达、沟通协调、措施落实、督导检查、考核奖惩等日常事务工作。
      二、行动时间
      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年底。
      三、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落实责任”工作方针不动摇,通过公检法机关强化打击、主管部门深化治理、相关单位联合宣传等各项举措,实现“源头管控”“五升两降”工作目标,具体包括:
     (一)打击方面——“五升”目标
       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刑拘人数、逮捕人数、移送起诉人数、移送起诉案件数、移送起诉跨区域团伙数同比2015年分别上升20%。
     (二)治理方面——“源头管控”目标
       1、通信系统实现全市无“违规出租电信线路、违规批量办理电话卡和上网卡、违规办理一号通、400、商务总机”等行为。
       2、金融系统实现全市无“违规批量办理、代办、出售银行卡、POS机”行为。
     (三)防范方面——“两降”目标
      各有关单位、各镇区积极开展各项宣传防范措施,提高群众防骗意识,确保2016年全市电信诈骗案件立案数同比前两年平均数下降20%、损失金额数同比2015年下降20%。
      四、工作重点
     (一)打击治理7类地域性职业诈骗犯罪群体: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假冒熟人和领导电话诈骗,河北省丰宁县冒充黑社会电话诈骗,福建省漳州市、龙岩市网络购物诈骗,江西省余干县重金求子诈骗,湖南省双峰县PS图片诈骗,广西自治区宾阳县假冒QQ好友诈骗,海南省儋州市机票改签诈骗。
     (二)打击治理8类为诈骗犯罪提供帮助群体:发送诈骗信息、拨打诈骗电话人员,为诈骗团伙转取款人员,为诈骗团伙招募员工人员,开发、制作、发布恶意手机木马程序、网络投资虚假交易软件人员,为诈骗团伙提供网络改号平台人员,非法获取、出售和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人员,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器材人员,非法买卖银行卡人员。
       五、工作措施
     (一)打击方面
       1、坚持以打开路,以专制专。各级公安机关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主动出击,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切实打好信息战、合成战、延伸战、源头战,严打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确保全市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市反诈骗中心打击专班负责梳理、研判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并统筹、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专业打击;二是各镇区公安分局也要建立专业队伍对本辖区案件进行打击,并与市反诈骗中心打击专班密切配合;三是各镇区公安分局加强对一线接警民警开展业务培训,务必将诈骗过程以及受害人和嫌疑人的电话号码、QQ号码、网址、银行帐号及开户人姓名等录入到警综系统主要案情栏目内,以进一步提高研判效率;四是要指派专人将本辖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信息及时录入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并以此为牵引推进工作、扩大战果。
       2、坚持逐层追查,全链条打击。对于诈骗通讯线路,要逐层追查,直至基础运营商;对提供银行卡服务的团伙,要顺线查清收集身份证、组织人员办理、邮寄、贩卖等每一个环节;对于提供手机恶意程序、木马病毒,公民个人信息,“伪基站”“黑广播”、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无线屏蔽器等设备的犯罪团伙,要彻底查清非法编写、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各个环节。要组织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产业链开展严厉打击,注意发现违规违法问题,涉嫌违法犯罪的,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坚决打深、打透、打彻底,绝不能姑息迁就、降格处理。要与相关软件开发公司进行合作,购置、安装现代反制软件,探索提高各地打防电信诈骗犯罪科技含量的途径。
       3、坚持严打惩处,依法治理。公检法三机关要统一思想认识,统一定罪标准,统一证据规格,严格执行《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对同类案件的同一行为统一认定,确保打击质量和效果。对向诈骗团伙提供银行卡、电话线路落地、服务器、交易软件、手机恶意程序、公民个人信息、“伪基站”“黑广播”“无线屏蔽器”的,按照犯罪构成要件以共同犯罪论处;对不具备经营资质从事生产经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按非法经营罪论处;对情节恶劣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的,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并列入黑名单,经处罚教育仍不悔改的,报上级部门建议终身禁入该经营行业。
       4、坚持效率优先,无缝对接。金融系统要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人民银行中山中心支行、中山银监分局要督促指导各银行及第三方支付机构进一步简化内部审批流程,安排专人建立绿色通道,提升查询冻结涉案账户、交易流水、转账IP、柜员机代码等工作效率,力争达到省领导提出的“随时能查询、随时能冻结、随时能落地”的目标。
     (二)治理方面
       1、切断电信网络诈骗通信渠道。各通信运营商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集中清理整治违规出租电信线路、非法设置VOIP经营平台、制作传播改号软件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一号通”“400”“商务总机”等重点电信业务市场的规范管理,对于违规使用的电话号码、电信线路等一律关停,对有关人员依规处理;对在2013年9月1日之前已入网使用通信服务,未实名登记的用户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实名补登工作。同时,反诈骗中心要联合电信、移动、联通共同研究落实技术拦截措施,提升对网络改号电话的发现、核实、检测和拦截能力。
       2、封堵电信网络诈骗赃款转移渠道。人民银行中山中心支行、中山银监分局要推动各银行严格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整顿代办银行卡、乱开卡、批量开卡等问题,建立涉案银行卡黑名单制度和涉案账户电子化查询平台,督促包括第三方支付企业在内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在开户、POS机申领的各个环节进行实名登记;严肃查处对于非实名登记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人卡分离境外使用的账户。同时,研究建立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账户黑名单制度,依法限制涉嫌电信诈骗银行卡的境内外使用功能。
     (三)防范方面
       1、推动宣传措施常态化。反诈骗中心宣传组在市委宣传部的领导下,组织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继续开展“宣传月”活动各项宣传措施;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工委、市工商联要继续发动各级组织、社会团体,利用微信、微博、座谈会、讲座、谈心、张贴海报、组织志愿者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势开展宣传活动;市工商局、教体局、人社局、卫生局、交通局、国土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继续通过办事大厅、下属单位、短信平台、官方网页、官方微信微博等发送防骗提醒;中山电视台、中山日报报业集团对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新型手法继续保持根据,及时向群众推送;公交集团继续保留全市公共汽车和公共自行车桩位的宣传资料;各银行发现营业网点、自动柜员机的防骗提醒缺失、破损的要及时补充,并定期向新老客户发送防骗提醒;各通信运营商继续落实好防骗提醒短信发送和网络推送、举报奖励话费发放、嫌疑诈骗电话封停拦截等工作。
       2、强化重点宣传防范。对于持续高发或新发的案件,反诈骗中心要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宣传工作。近期需要开展的工作有:联合工商局对各企业单位的法人、财务人员进行培训,重点防范“盗用QQ或微信诈骗企业财务人员”诈骗;联合卫计局、教体局、旅游局在全市各医院孕检产检等重点部位、各高校职校技校、各旅行社及机票售票点落实防范措施,重点防范“二胎补贴”诈骗、“网络购物和网络兼职”诈骗、“机票改签”诈骗。
       3、构建全市反诈骗宣传微信群平台。各镇区、各成员单位参照市反诈骗中心微信架构树状图,层层建立本单位、下属单位的反诈骗微信群,并指定各级微信群的反诈宣传联络员,联络员要定人定岗,明确责任,及时转发、处理相关宣传信息工作任务到本级微信群。要切实做到微信群全覆盖,确保工作人员、人民群众全员参与。各镇区、各成员单位要测试微信群传达是否畅通,确保打通反诈骗宣传的“最后一里路”。
       4、研究落实技术防范措施。对几种高发电信诈骗案件开展技术防范,包括针对冒充公检法诈骗实施语音拦截、针对代办信用卡诈骗进行网络巡查、针对猜猜我是谁诈骗封停中山号码等。此外,针对外市号码、170号码无法封停的情况,探讨研究采购一套“呼死”系统进行封堵。
       5、强化专项打击治理。对非法买卖、提供、窃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市公安局将组织专项打击治理,目前已通过张贴海报、报纸刊发、电视播放等方式通告全市各行各业迅速开展自查措施,严格内部管理规范,防止公民信息泄漏。已经泄漏的迅速与公安机关联系开展追缴补救措施,相关单位未查出或未上报但由公安机关发现的,在依法处理基础上交由媒体公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镇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省政府厅际联席会议的工作要求,将本次打击治理专项行动纳入到本单位总体工作规划中,精心组织部署,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对号入座,认真排查梳理本部门、本辖区在打击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属于本部门本辖区事权的及时进行整改,属于上级事权的,及时将问题反馈至反诈骗中心或上级单位协调解决。
     (二)定期通传情况,及时组织督导
      反诈骗中心定期向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提交申请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受害群众进行逐一回访查找工作漏洞,不定期对重点部位宣传工作开展倒查,对于措施不到位的通传媒体公开报道。5月中旬将召开第四次联席会议,请各镇区、成员单位请于5月9日前上报今年1-4月宣传、防范情况,随后每月1日前上报上个月情况(见附件1-4)。
     (三)落实考核奖惩,确保行动实效
      为督促此次打击治理行动取得实效,市反诈骗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有关单位进行考核,其中市综治办负责对各镇区完成“两降”目标进行考核;市公安局负责对各镇区公安分局完成“五升”目标进行考核;市反诈骗中心负责收集金融系统、通信系统源头治理、技术拦截、宣传防范情况和其他成员单位宣传情况,上报市政府,并根据实际情况向媒体公布。同时,据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提请市政府对有功单位和个人予以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附件:中山市反诈骗中心联络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