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泸州商会树立十个意识推动自身发展以三大“法宝”安身立命
2016-05-13
来源:中山日报
“商会是个民间组织,没有财政拨款、没有行政权力,商会领导班子成员也没有工资或福利待遇,但泸州商会所取得的成绩全靠广大会员的努力,全靠商会领导班子成员的艰苦付出。”在今年4月29日举行的中山泸州商会第一届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会长邓明超对该商会的发展历程如是感慨。
中山泸州商会于2011年6月18日成立,起初一直租房子办公,商会下属几个部门挤在一间大房子里办公。当时,会长邓明超就提出“奋斗三年拥有自己的办公楼”的发展目标,经过不懈努力,2015年1月25日,建筑面积达6000多平方米的中山泸州商会新办公楼“泸商大厦”落成,舒适的工作环境极大提高了商会秘书处和会员乡亲的工作热情。
2015年,该商会成立了四川省、泸州市、泸县三级法律援助中心驻中山工作站,平时利用走访会员企业的机会,累计向会员企业发放宣传资料32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56人次,先后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为泸州籍民工委托代理案件4件15人次,涉及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劳动合同争议等,共为泸州籍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50多万元。
以乡情为纽带的中山泸州商会是一个充满爱心的商会。今年3月11日,一条“谁来救救被大火吞噬的他”信息在泸州籍老乡微信朋友圈传开之后,该商会领导组织会员献爱心,捐款拯救一个生活在南头镇的十岁泸州籍农民工孩子赵浩燃,截至3月22日共收到捐款52973.08元,该商会还把6000元“同学会爱心基金”款也捐献出来。获得该商会救助的农民工还有很多,去年夏天,泸州乡亲谢文国四个月大的女儿不幸患“先天性胆道闭锁病症”,需要昂贵的手术费,该商会发动会员捐款13700元,谢文国感激地说:“还是老乡好!”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该商会在不断实践中创立出十个意识,作为推动该商会自身发展的总纲领,把服务会员企业、参与慈善公益事业和参与社会管理,作为商会安身立命的三大“法宝”,不断赢得政府以及会员企业和社会各界的认同。
邓明超认为,民间商会要自身发展,应该要树立十个意识。首先要有大局意识,要站在经济发展全局去思考问题,站在扶持当地经济发展或行业发展的高度去更新商会发展理念,站在帮助会员用足用活政策的高度去探索为会员服务的新路子;商会要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商会决策机构要有民主意识;商会会员之间要有团结意识;商会负责人要有奉献意识;商会运作要有规范意识;商会日常工作要强化宣传意识;商会自身发展要有品牌意识;商会办事机构要强化服务意识;商会要有敢于担当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