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经验:索赔1500万元是一种技巧 谈反思:企业做大才保护商标就晚了说做法:对自己商标注册要“大包围” 聊计划:考虑将门店开到广东省外
昨天下午,中山市采蝶轩食品有限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公司诉安徽采蝶轩蛋糕集团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的相关情况。公司负责人表示将加大采蝶轩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和宣传力度,并考虑将采蝶轩门店开到国内其他城市。
商标顾问:打知识产权官司需要技巧
采蝶轩公司商标顾问、广东华鼎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华新首先介绍了本案的起因,这同时也回答了与会记者有关“为何中山采蝶轩在对方经营十多年以后才提起诉讼”的问题。
据谢华新介绍,此前中山采蝶轩并不清楚合肥也存在一家采蝶轩公司。直到2006年,他们在监测国家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公示时,发现安徽采蝶轩公司在商品第32类饮料类申请注册“采蝶轩”商标。中山采蝶轩当即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未获同意;又向商评委提出复议,仍未能得到支持。最后,中山采蝶轩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撤销安徽采蝶轩的商标注册。该案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得以维持
在这个过程中,中山采蝶轩交换证据过程中,才了解到合肥有个相当规模的采蝶轩公司。于是,在上述案件审理终结后的2012年,提起了对安徽采蝶轩的诉讼。
“在打知识产权官司时,需要相当的技巧。比如,我们提起的1500万元索赔金额,其中固然有对对方经营额的考虑。数据显示,安徽采蝶轩年纳税额在300万元左右,其十多年的盈利应该可观。更重要的是,必须承认,我们的司法体系还存在一定的地方保护因素。如果我们提起的索赔金额过低,该案将在合肥的一个基层法院一审、在合肥中院二审。最后申诉再审,也是在安徽省高级法院。这样整个案件将在安徽省内完结,这对中山采蝶轩将会不利。最后的结果表明,我们当初的决定是非常正确的。”谢华新说。
中山采蝶轩:考虑将门店开到合肥在内的其他城市
中山采蝶轩董事长梁或认为,虽然这场维权官司赢了,但其中有不少教训值得中山采蝶轩思考。“比如,安徽省高院判决我们输了,其中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截至本案诉讼前,安徽采蝶轩在合肥区域的“采蝶轩‘直营门店已经达184家,在安徽省合肥地区,安徽采蝶轩的‘采蝶轩’标识品牌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在我们注册涉案‘采蝶轩’商标之前已经具有一定影响。经过多年的经营活动,安徽‘采蝶轩’的字号和标识已与该公司经营的蛋糕、面包等烘焙食品相联系,起到了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发挥了未注册商标的功能。未注册商标权系一种民事权利,商标在先使用人可以‘商标使用在先’的理由来对抗在后注册的商标专用权人。这一说法的法律错误已经经最高院的判决纠正。但是,这也反映出,我们对自己的采蝶轩商标的宣传和保护力度不够。”梁或说。
梁或认为,企业在刚起步的时一般不会把过多注意力放在商标上,可能更多考虑的是产品是否受欢迎、企业如何生存、规模如何扩大等等。等到企业有了一定影响力,发现品牌受到威胁时,才会想起来要做保护措施。
中山采蝶轩总经理卢宜坚建议,企业对自己商标注册要“大包围”,也就是说把各个类别都注册,以防有其他企业打擦边球。“如果我们不注册‘采蝶轩’的服装,但是被别人注册了,我们自己的衣服上印出采蝶轩3个字可能就会被人告侵权。”卢宜坚说。
据介绍,中山采蝶轩花费了大量的时间金钱在处理商标纠纷上,目前平均每个月都有两三个个近似“采蝶轩”的商标在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比如“金蝶轩”、“美蝶轩”、“蝴蝶轩”、“港蝶轩”等等,中山采蝶轩都要对此提出异议。
卢宜坚说,目前中山采蝶轩公司的门店已经有218家,范围覆盖中山、珠海、江门、佛山、广州等地。虽然中山采蝶轩的月饼等产品已经销往全国各地,但门店目前还没有开出广东省范围。下一步,中山采蝶轩将借势营销,提升相关加盟商信心,维护“采蝶轩”商誉,拓展相关市场,提升“采蝶轩”美誉度和知名度,包括考虑把门店开到包括合肥市在内的国内其他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