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14家企业获评出口退税一类企业 可享绿色办税通道服务

2016-08-26 来源:中山日报

      昨日从市国税局获悉,经过出口企业分类相关评定,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中山企业进入2016年度出口企业分类管理一类企业名单。据介绍,自今年9月1日起,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规定,国税机关可为一类出口企业提供绿色办税通道(特约服务区),优先办理出口退税。
  获评出口退税一类的14家企业,既有中山本土企业,也有总部在外市、在中山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还有外资企业。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调整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对出口企业的分类认定标准进一步细化、明确。出口企业要评定为一类企业的,均要求满足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净资产达到规定标准,并建立较为完善的出口退 (免)税风险控制体系,并且近3年未发生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等条件。
  记者了解到,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等级评定一年一评,共分为四级,分别为一类企业、二类企业、三类企业、四类企业,并按规定实施动态调整。对于一类出口企业,税务机关提供绿色办税通道(特约服务区),优先办理出口退税,并建立重点联系制度,及时解决企业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国税机关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此外,对一类出口企业中纳税信用级别为A 级的纳税人,按照《关于对纳税信用A 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规定,实施联合激励措施。
  按规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应于企业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结果确定后一个月内完成。出口企业被评为一类,并不意味着一成不变,管理类别将会根据企业守法诚信情况而实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