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商会举办企业劳资关系研讨会

2009-06-18 来源:中山市工商联(总商会)

41下午,东区商会组织举办《企业劳资关系研讨会》。中山市劳动局李影清副局长、劳动仲裁院审理一庭徐文容庭长、法制与劳动监察科徐义琴科长、劳动关系科冯烜科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综合科杨韶洁科长、中山市劳动仲裁院刘效松院长、劳动保障局东区分局领导袁秀清局长、梁贵祥副书记、东区党工委郑艳霞委员、统侨办杨远飞主任等领导出席了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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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由东区商会会长陈联帝主持,商会的各会长、秘书长、企业代表们纷纷将自2008年国家先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来,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执行相关条例法规的困惑与现场领导、专家们进行了面对面的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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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上来自香港投资办厂的赖女士提出因自己不熟悉国内法律法规,对国家颁布执行的新劳动合同法是否同样适用于她在香港带过来的员工?因香港籍员工事前已在香港签署合同,现在是否需重新按国内的劳动合同重签等相关问题。就这些问题李影清副局长在会上详细地解答了赖女士的疑问,并教导赖女士登录中山市劳动局的办公网站,按网上办公流程指引办理相关的用工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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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的领导分别就会上提出的劳资双方的关系处理、劳动纠纷案例、社保基金缴纳案例等一系列有疑问的地方,一一由专人解答并为企业家们提供了详细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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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历时三个多小时,在参会者与领导专家们的热烈讨论中渡过。商会各会长、秘书长、企业代表们被专家领导们的专业知识及见解独到的点评吸引,获益不少,纷纷表示希望商会日后能多组织该类型的研讨会,为企业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