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第七层次认定标准的通知

2018-03-14 来源:转载中山市政府网站惠企政策

摘要说明 从2017年3月28日起,对企业引进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直接认定为第七层次的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该层次人才待遇参照企业人才评定的第七层次人才待遇标准,每月800元,分三年按年逐月发放,合共28800元。

 

申报条件 

(一)在政策实施后,对企业培养和引进并经市人社局核实认可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政策实施后,对企业培养或引进并经教育部认可学历的全日制研究生。

 

申报材料 按照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办理方式、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和发放程序等相关规定办理。

 

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才在申请办理时,按照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办理方式、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和发放程序等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