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联积极推动异地商会

2012-02-03 来源:中山市工商联(总商会)

市工商联积极推动异地商会
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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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8下午,为落实中共中山市委办[2011]36号文件精神,市工商联组织全市11个异地商会,1个省级商会中山办事处,在大涌镇召开异地商会工作座谈会,就落实市有关文件精神和省《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意见》进行学习讨论,并根据上级精神制定了《关于积极发
   挥异地商会在社会管理和化解社会矛盾中作用的指导意见》。参加工作座谈会的有市委统战部、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联领导,异地商会会长和秘书长共计40多人。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黄海波在会议上传达贯彻市委文件精神,并组织大家学习了省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意见。黄海波书记强调,要推进这项工作必须做好如下几点:一、异地商会要充分提高参与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商会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近年来,中山市先后成立异地商会了11家,涉及到6个省,会员1000多个。涉及人员多,利益群体复杂多样,可能引发的潜在的社会矛盾越来越突出,所以加强对异地商会的服务管理,有效发挥商会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积极作用,其意义显得越来越重要。二、建立内部工作制度,保证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顺利推进。一是建立分析排查制度,商会要定期分析排查涉及到商会和会员企业的有关矛盾和问题以及周围存在的一些热点问题,分析问题性质,掌握发展态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二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对容易引发的社会矛盾,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定期和不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通报情况。三是建立调解制度。要指定责任心强,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公道正派的商会领导人或专业人士负责调解工作。
   会上,广东省江西商会中山办事处主任魏来金,中山市邵阳商会会长陈实等人先后发言,表示要积极发挥商会作用,为中山经济社会发展做好维护稳定工作,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做出新的努力。(文:孙命安  摄影:梁腾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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