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联开展廉政教育和节前安全教育

2018-09-28 来源:中山市工商联(总商会)

       根据市纪委监委《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工商联党组通过发送廉洁短信、召开学习会议、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对党员干部早提醒、早打招呼,要求“两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有关纪律要求。

       9月21日,市工商联向全体干部职工发送廉洁短信,明确要求干部职工中秋期间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要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礼物,同时注意假期安全。9月27日,市工商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廉政教育和节前安全教育。会议传达了市纪委监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 提出的五点要求;组织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和中国纪检监察报共同策划推出的“两节期间这些‘线’不要踩”系列报道中近年来中秋、国庆期间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处分的典型案例;并进行了节前安全教育,要求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政治安全,认真履行值班任务,保持通讯畅通。

       林春红书记在学习小结讲话中指出,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学习,尤其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驰而不息纠“四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认真落实,做一名合格党员、一名合格公职人员。

       市纪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江迎红组长提出了两点提醒意见:一是《国家监察法》规定了监察的对象范围,包括全部行使公权力、领取国家财政工资的人员,在座各位应当积极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身作则。二是纠“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大家息息相关,强调干部职工要自觉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尤其是工作纪律,提升责任心,勤勤恳恳做好本职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