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护航小视频第三十五期:“如何签订有效的《对账单》?”

2020-12-19 来源:中山市工商联(总商会)

中山市工商联、市法学会、市律协联合开展“法治湾区·中山律说”公益普法,民企护航系列第三十五期:黄俊鹄律师,“如何签订有效的《对账单》?”



本视频关键要点:

1.《对账单》应当尽量采取书面形式签订,虽然不否认电子对账单的法律效力,但使用白纸黑字的方式会更加有效;

2.《对账单》应当载明具体的交易时间段内,买卖合同双方所交易货物的种类、数量、单价及总价,已付款及未付款等交易的详细内容;

3.买卖双方尽可能使用企业的公章对《对账单》盖章确认,如果是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者盖公司财务专用章也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