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期广东发生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当前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阶段。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及时指导和帮助民营企业有效应对疫情防控新形势下出现的法律问题,及时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从严从快落实管控措施,全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硬仗,省工商联开设“战疫说法”宣传专栏,陆续登载由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联合广东省律师协会、广东省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广东省工商联抗疫律师志愿服务团组稿的系列法律问题解答及实务指引,供民营企业参阅。1.外国人签证或停留居留证件到期,因疫情防控原因难以按时出境且无法及时办理签证、停留居留证件延期手续的,其法律后果如何?根据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的规定,外国人应在签证、停留居留证件到期前出境,否则,如构成“非法居留”,则会受到警告、罚款甚至拘留等处罚。因此,在其签证、停留居留证件到期后,需要继续在华停留居留的,外国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签证、停留居留证件延期手续。然而,在新一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下,外国人签证、停留居留证件到期后,可能因疫情防控原因难以按时出境且无法及时办理签证、停居留证件延期手续。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的《疫情防控期间移民与出入境管理工作问题解答》,移民管理机构在此情况下,可依法依规视具体情况从轻、减轻或免予逾期居留处罚。因此,遇到上述情形的外国人,应当保留好导致无法及时延期签证或停留居留证件的文件资料,在有关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立即持有关文件资料去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续期手续,以免构成“非法居留”。 2.如受境外企业聘请的境内人员因疫情被境外企业所在国拒绝入境,境外企业因此要求解雇该人员,该人员能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一般来说,境外企业聘请境内人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中一般会约定适用哪国的法律管辖,则劳动合同履行时应适用该国的法律法规。劳动者能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应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合同中的约定处理。如劳动合同适用中国法律,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妥善处理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17号)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1年6月4日发布的八项热点政策问答,对依法实行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的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企业不得因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劳动者隔离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因此,该人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新一轮疫情期间,广州、佛山等地企业面临破产清算,如有外籍员工,处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一)企业与外籍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终止,企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规定,企业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因企业破产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事由,用人单位无需赔偿,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六)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被聘用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被解除后,该用人单位应及时报告劳动、公安部门,交还该外国人的就业证和居留证件,并到公安机关办理出境手续。4.疫情下企业如破产清算,聘用的外籍员工身处国外,是否需要返回中国企业所在地申报债权?受疫情影响企业在破产情况下,如聘用的外籍员工身处国外,无需在疫情期间专门返回中国企业所在地申报债权,但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并与管理人保持联系,以便对职工债权数额,经济补偿金发放等事宜进行确定及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所欠企业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受新一轮疫情影响的外资企业其中方雇员和外方雇员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条款是否会有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颁布于2007年6月29日,自2008 年1月1日生效。《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均受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也就是说,在广州等地的外资企业,也同样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论是中方雇员还是外方雇员,如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则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但有些外资企业的外方雇员可能与其境外总公司签订雇佣合同,则可以适用其雇佣合同条款的约定。新一轮疫情发生后,部分国家、地区已在口岸对入境前曾到过广州、佛山等地人员采取了相应的入境管理措施,因此,广州、佛山等地外资企业的中方雇员和外方雇员在受雇期间可能因各地不同的情况导致主动或被动地违反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的约定,是否履行《劳动合同法》的条款也相应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中方雇员和外方雇员所签订的合约来区别对待。
来源:广东省工商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