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工商联组织人员参加2021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法律宣传月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启动仪式中山分会场活动

2021-09-07 来源:中山市工商联(总商会)

在全国全省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之际,省工商联(总商会)、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于831日联合举办2021年广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法律宣传月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及第一期巡讲活动。市工商联组织人员参加中山分会场活动。中山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郭丛枢,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颜台璐,市总工会副主席饶长春,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周琬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级调研员陈国明,市企业联合会副会长王金府、杨军以及市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全体、基层商协会共30余人参加。

广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法律宣传月活动连续举办9年,已经成为我省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普法宣传的重要品牌。本次宣传月活动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新修订的统战工作条例,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深化法律三进,推动法治民企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上,雷彪对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通过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民营企业对惠企政策的获得感,对大政方针的认同感,对法治护航的安全感,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引导教育广大民营经济人士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凝心聚力。二是聚焦企业关切,着力办实事解难题。要突出和谐同行进万企主题,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民营企业守法诚信,加强行业自律,强化维权服务。三是深化有效协作,完善普法联动工作格局。要在外部协同上下功夫,主动加强与公检法司、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市场监管、律师协会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切实打通政策法规宣传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要在内部协同上下功夫,在重点工作中实现上下一体、同步推进,共同打造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品牌。 

张荣辉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要以法治文化建设助推企业文化核心建设,共同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要以落实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为切入点,形成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常态化普法机制。他希望通过宣传月活动,在全省上下形成依法治企的浓厚氛围,共同打造企业依法治理广东品牌。 

左孟新指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牵头部门作用,积极协调、主动参与、大力支持,共同组织好宣传月活动,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取得扎实成效。他提出,要通过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推动我省和谐劳动关系法治化建设,提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服务能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加快把广东打造成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 

启动仪式结束后,本次宣传月巡讲活动正式拉开帷幕,由省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恒都(广州)律师律师事务所黄梦燕律师就民法典实施中的民营企业劳动关系法律风险与应对进行专题课。 (中山市民营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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