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圃食品腊味商会运用法律武器成功维权——保护金字招牌 推动行业发展

2022-02-14 来源:中山日报

图片5.png 

中山市市场监管局黄圃分局与黄圃食品腊味商会高度重视保护地方特色产业的知识产权,使黄圃腊昧企业从中受益。

近日,黄圃食品腊味商会收到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来的“关于第8929800号第40类‘XX腊味’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文件。这个文件意味着,黄圃食品腊味商会运用法律武器从广西南宁某公司成功夺回该“XX腊味”注册商标使用权,使黄圃镇多年前注册的这一腊味商标使用权重新回归黄圃镇。

■黄圃一腊味商标被广西企业抢注

2021年年初,黄圃食品腊味商会在市场调研中突然发现,广西南宁某商务有限公司抢注了“XX腊味”商标,该注册行为不仅会导致消费者对黄圃腊味来源产生严重误解,更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受黄圃镇政府的委托,黄圃食品腊味商会通过法律途径,聘请广东世纪铭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律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以维护“XX腊味”声誉和品牌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关于第8929800号第40类‘XX腊味’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中指出:中山市黄圃镇工业开发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委托广东世纪铭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05月17日向我局申请撤销广西南宁某商务有限公司第8929800号第40类“XX腊味”商标在“食物熏制”等全部核定使用服务上的注册。经审查,我局予以受理,并通知广西南宁某商务有限公司在收到我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交其在2018年05月17日至2021年05月16日期间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广西南宁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广西某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桂平市分公司在指定期限内向我局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我局经审查认为,广西南宁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无效,中山市黄圃镇工业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撤销理由成立。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第8929800号第40类“XX腊味”注册商标,原第8929800号《商标注册证》作废,并予公告。

 ■行业商会全力保护自己的金字招牌

据介绍,该“XX腊味”商标是一个由五片花瓣构成一朵花状、花蕊内圈分别标注汉字和拼音的“黄圃”两字的LOGO图案,该商标最早于1999年7月7日由黄圃镇政府下属的黄圃镇工业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其核定使用在“腌腊肉,腊肠,板鸭,风肠,猪肉食品,猎物 (非活),死家禽,鱼肉干,鱼制食品,肉罐头”商品上。“XX腊味”品牌广泛运用于黄圃腊味产品包装、户外广告、报刊宣传、网络营销等媒介上。黄圃镇腊味行业经过几十年的规模发展,带动了冷冻储存、包装印刷业、水产养殖业、制糖、酿酒及肠衣加工业的发展,黄圃镇以腊味为代表逐步形成食品工业集群优势明显的区域特色经济。

黄圃食品腊味商会会长王献章告诉记者,黄圃腊味以其选料精、制作巧、色香味独特而驰名中外,为广式腊味之名产,多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进步,黄圃腊味行业逐步发展成为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产品销往全国各地,港澳、东南亚等地,产品销售占国内市场的半壁江山,占全省市场的60%,占珠三角市场的70%,居全国第一位,成为全国名副其实的“腊味重镇”。2004年,依托全镇300多家食品企业的产业优势,黄圃镇成功创建为全国首个“中国食品工业示范基地”和“中国腊味食品名镇”;2006年,黄圃腊味被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09年,黄圃腊味产品传统制作工艺入选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2013年,“XX腊味”商标被评为广东省著名商标。黄圃腊味产品已经成为黄圃镇商誉和品牌的无形载体,是黄圃镇极具商业价值的金字招牌。

业界人士认为,此次黄圃食品腊味商会对本地腊味产品商标的成功维权,对黄圃腊味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对黄圃腊味品牌的宣传提升,对黄圃腊味产业发展都有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