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三角镇商会首创经验登上国家部委官网

2022-04-06 来源:中山市工商联(总商会)


今年以来

三角镇以“八个一”工作法为抓手

商会联合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在全市首创退役军人特别优待金

进一步健全退役军人优待机制

提升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

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和退役军人广泛赞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

纷纷刊登推广我镇经验做法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还将该首创经验

以简报形式在全市推广学习

 

图片1.png 

 

 

图片2.png 

 

 

一、高位推进退役军人保障优待工作

针对部分退役军人关心的医疗费用政策报销后依然存在自付自费等问题,将设立特别优待金作为“一把手”工程,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调度、多次专题研究、直接抓落实。镇公共服务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充分调研,制定《三角镇退役军人特别优待金设立方案》,分级分层明确工作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有效保障了特别优待金项目快速有序推进。

 

图片3.png 

 

二、攻克难题提高优待金使用效能

为提高特别优待金筹资效率和使用效能,三角镇转变传统筹资方式,积极发动社会力量,三角镇商会出资50万元启动资金设立退役军人“特别优待金”。建立审核发放分离制度,由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核实并提出优待金额建议,镇商会通过后将优待金直接发放至退役军人账户,极大简化了优待金审批环节,推动优待金“即时受理、快速审核、及时发放”,防范资金发放风险隐患的同时,极大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能。

 

4.png

 

三、规范管理推动特别优待提质扩面

制定《中山市三角镇退役军人特别优待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优待金管理、优待对象和条件、优待补助标准、审核发放程序、监督管理等细则,确保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优待对象:在覆盖全镇户籍退役军人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至退役军人配偶、父母、子女,真正落实“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尊军崇军举措。

 

补助标准:明确退役军人享受医疗机构减免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大病保险报销、个人商业保险报销和各类帮扶救助之后,按个人年度累计自费、自付部分进行优待补助,对残疾退役军人的优待金额最高15万元,普通退役军人的优待金额最高10万元,退役军人配偶、父母或子女的优待金额最高5万元。坚持以人为本,对退役军人及家庭重大突发事件、家庭变故等情况拓宽优待补助范围

 

激励导向:明确两年内受过刑事处罚、违反社会公德、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等行为的不予纳入补助范围,牢固树立正面激励的鲜明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