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纪委监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2-04-29 来源:中山纪检监察


    “五一”、端午节假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黄金贺违规收受消费卡、礼金问题。2002年至2019年,黄金贺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礼金折合共计人民币84.3万元、港币1万元,其中在党的十八大后收受消费卡、礼金折合共计人民币59.2万元、港币1万元。黄金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黄金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1年7月,黄金贺因犯受贿罪,被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四级调研员欧永雄违规报销加油费、路桥费问题。2014年至2017年,欧永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35次,费用1.22万元,因私外出使用公务粤通卡29次,费用0.13万元,共计1.35万元。2021年12月,欧永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宣教科原科长胡涛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7年,胡涛接受私营企业管理人员安排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2瓶轩尼诗XO洋酒和1盒普洱茶。胡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2年1月,胡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四、小榄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主任苏少强、副主任邓永飞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9年,苏少强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5万元,邓永飞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3.3万元。2022年4月,苏少强、邓永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横栏镇应急管理局原工作人员黄志强、黄国荣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至2020年,黄志强、黄国荣借春节、中秋节等过节之机,多次收受辖区内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其中黄志强收受礼金1.3万元,黄国荣收受礼金1万元。黄志强、黄国荣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1年12月,黄志强、黄国荣被开除党籍。


  以上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形势依然严峻,由风及腐、由风变腐的风险始终存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自警自省。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坚持“三不”一体推进,不断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时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从理想信念上守起,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以优良的作风、过硬的本领和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深刻把握不正之风与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坚持风腐同查,既严肃查处不正之风背后的腐败,也深挖细查腐败案件中的作风问题,坚决清除侵害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要紧盯干部、群众和企业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此为导向精准整治,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弘扬新风正气,以坚守节点的有力措施推动风气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