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业务事项带你办 | 12366 即问即答(一)
2022-05-1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我单位上年12月为员工购买了单建的基本医疗保险,本月能否变更为统账的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中府〔2021〕87号)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可为其职工选择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选择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单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一用人单位的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缴费年限已办理按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选定参保类型后1 个医保年度内不得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下个医保年度的参保类型,规定时间内未进行选择的,下个医保年度视为参加与当前医保年度相同的参保类型。
因此,企业于2021年12月为员工选择参加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2022年的医保年度内不得变更。企业可在2022年12月为员工变更为统账的基本医疗保险。
自2021年12月起,我市社保费各险种的申报缴费期限由当月25日统一调整为当月最后一天。
我父亲是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购买社保的,请问是不是1月开始可以购买失业保险呢?
根据《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本办法中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省从业的下列人员: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平台或机构等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该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若您父亲为符合上述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失业保险的有关手续。
我的母亲已经退休,原本在税务局按月缴纳医保,现办理了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的业务,是否需要停保?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果您确认已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请立即办理停保,以免重复缴费。
日本人在日本购买了养老保险,能不能不在中山就业的公司重复购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国-日本社会保障协定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81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互免险种范围:中国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日本为国民年金(国民年金基金除外)和厚生年金(厚生年金基金除外)。因此,如您在日本已经缴纳了国民年金(国民年金基金除外)和厚生年金(厚生年金基金除外)可以不在中山企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须按照政策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由日本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等材料。
请问如何缴纳土地出让金?我不再需要到国土部门办理了吗?
自2022年1月1日起,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市税务部门征收。自然资源部门与使用权人签订出让、划拨等合同后,向税务部门传递相关信息,由税务部门征缴入库。缴费人清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 自行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广东税务APP清缴,并自行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2. 缴费人凭《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税务部门缴费,税务部门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3. 缴费人凭《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到银行缴费,自行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以后如何打印《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你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粤税通线上打印《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亦可前往办税服务大厅、自然资源部门的业务受理窗口向工作人员申请打印。
线上办理路径:
1.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单位类型缴费人:【我要办税】-【事项办理】-【证明】-【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个人类型缴费:【我要办税】-【电子税票】-【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2.粤税通
单位类型缴费人:【企业业务】-【申报缴纳】-【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个人类型缴费:【个人业务】-【申报缴纳】-【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企业为小微企业,符合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政策,还是否需要申报?如何返还?
如贵单位为符合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政策的小微企业缴费人,应先正常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具体返还事宜,请联系总工会进一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