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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SHAN FEDERATION OF INDUSTRY & COMMERCE
2014-08-05 来源:中山市扶持企业发展政策汇编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中山办发[2013]2号)和省社工委《关于培育发展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的工作方案》(粤社委[2012]22号)的精神,加快培育发展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完善面向异地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促进新老中山人融合,结合中山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的中心任务,积极培育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使之成为服务管理异地务工人员的重要载体,引导异地务工人员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促进新老中山人融合,形成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异地务工人员的党团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异地务工人员党团组织组建工作,以区域和企业为单位,符合条件的单独组建异地务工人员党团组织,条件尚不成熟的探索联合组建异地务工人员党团组织方式,团结凝聚异地务工群体中的党员和共青团员。积极吸收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加入党团组织,发挥党团组织对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的领导和带动作用。各级党委和团委要加大对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的指导力度,促进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二)成立异地务工人员互助组织。在异地商会成立同一来源地的异地务工人员互助组织,在镇区商会成立非特定来源地的异地务工人员互助组织,作为异地商会、镇区商会内设的非法人办事机构。异地务工人员互助组织接受异地商会和镇区商会的领导,并受党委政府的指导、监督。异地务工人员互助组织通过开展志愿互助、文化体育、社区联谊,提供扶危济困、技能培训、就业辅导、情绪疏导、矛盾调解等方面的服务,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异地务工人员更好地融入中山。异地务工人员互助组织不接受个人会员参加。
三、实施步骤
(一)试点探索。2013年底前,在异地商会试点成立特定来源地异地务工人员互助组织,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市社工委、工商联配合;在镇区商会试点成立非特定来源地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此项工作由市工商联牵头,市社工委、民政局、试点镇区配合。各镇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各种形式的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健全规章制度,拓宽面向异地务工群体的服务。
(二)总结完善。2014年,对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的试点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制定完善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管理办法,将试点成功经验逐步在全市推广。
(三)全面铺开。2014年底,全市已登记的异地商会基本建立起同一来源地的异地务工人员互助组织,各镇区商会基本建立起非特定来源地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体系不断完善,相关组织有效运作,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培育发展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加强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对于建设“三个适宜”幸福和美中山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镇区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扶持力度。各镇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支持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开展工作,引导其依法为异地务工人员提供多样化服务。通过政府转移职能或购买服务,对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提供经费和项目支持。对于涉及异地务工人员的重大案(事)件,特别是群体性事件,可商请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共同调查处理。
(三)加强规范管理。加强对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监管,确保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强化对未经登记的各种同乡会性质组织的综合监管,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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