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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SHAN FEDERATION OF INDUSTRY & COMMERCE
2008-09-26 来源:中山市工商联(总商会)
辉煌的历史,未竟的征程——光荣历史 激励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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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工商联(商会)的历史,可朔源到二十世纪初。当时,香山县(中山县的前身)的工商业和国内其他地区一样,民族工业较弱小,面临近代工商业与传统手工业、民族工商业与卖办资本的矛盾。为了稳定自己的营销渠道、维护商权、价格等共同利益,民族工商业界通过建立商馆、商会,制定出统一的规则和共同的行动。1903年,清朝政府为了规范对商会的管理,颁布了《商会简明章程》。同年,本邑县城部份同业公会领导人,着手筹备组织县商会。
1905年,香山县商务局成立。1912年,商务局改名为香山县商会,1925年更名为中山县商会,下属18个镇区商会和同业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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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0月30日中山县解放之日始,原商会接受中山县军事管制委员会管理,一方面按照军管会指示开展会务,另一方面着手筹组工商联筹备会。此项筹备工作,自下而上,由1950年起,原石岐镇、小榄镇、黄圃、大岗、沙溪等各镇区都相继撤消原商会,成立了
工商联筹备会。延至1954年5月,才成立“中山县工商联筹备会”,制定组织章程,选举39人组成筹委会,筹委主委李世衍,会址在石歧龙母庙街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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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各镇商会的同业公会,先后全部改组为工商联筹备会属下的同业公会筹备会。期间,广大会员积极拥护国家工商政策,开展生产经营,工商联(虽是商会向工商联过渡筹组,但属于工商联性质,故称之)积极鼓励私营开业,协助人民政府进行工商登记派发执照,辅导会员企业改变生产经营方向,组织物资交流会,并发动会员捐资抗美援朝,认购公债,在打破美国“对华封锁禁运”的斗争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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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12月,政务院公布《私营企业暂行条例》,鼓励私营企业开业、发展。中山工商联根据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有针对性地对会员企业进行辅导。当时,高档次酒楼、电煽发、西式革履、香水化妆品、丝绸绢缎和大红花轿、焚化迷信品、高级糖果、高级饼、龙凤
礼饼等营业一落千丈,工商联则辅导他们改变经营方向,有的转业,如神香、蜡烛、扎作等迷信品;有的转产,如高档次的革履、饼食;有的降低成本,如饮食业和旅店及理发业的设施;有的改革生产技术和生产流程,提高产量或扩展业务,如铁木竹藤农具。工商联还帮助
同业公会成立联购分销组、联购原料组,降低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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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联还教育会员薄利多销,面向农村。同时组织了物价检查组,分片、分段、分业检查物价,提出的口号是:“秤平斗满尺码足”,要求会员企业明码实价,标出商品小牌子,淘汰或改造不合规格的秤尺。按季节成立物价小队,分头出发,督导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日的物价,千方百计将物价管稳、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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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后,民族工商业者受到党的关心和扶持,深受鼓舞。1950年,中央私企局号召搞物资交流,促进工农产品交换。是年冬,石岐镇工商联和小榄、黄圃等工商联联合举办中山县首届物资交流会,主要零售商品,没有洋货,全部土产。1952年1月27日至2月2日,
又在石岐人民广场联合举办第二届物资交流会,任务是收购小宗农副产品,推销农用工业品,便利农民开耕,亦有生活用品供应;交流会自由买卖,不收任何费用。大会附设中山产品展览厅和日夜粤剧演出,免费入场。大会经费,由工商联负责。1953年6月,再办第三届物资交流会,国营企业也有参加,有期货合同,有大宗批购。期间,县属的小榄、黄圃、大岗、大涌、沙溪也举办小型物资交流会,每年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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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冬至195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陆续开到中山,先驻石岐;此时,国民党的败军盘踞中山沿海岛屿,尤其是万山群岛,企图顽抗,因而,人民解放军陆续开赴前线。工商联则积极号召开展拥军活动,会员企业先后三次大量送出慰问信、现金、医药、食品、毛巾等日用品,派代表到营军慰问。又借出军用大米、汽油、柴、油青、木柴、床板凳、办公台、制炒米饼的原料,以及代缝军服1000套,垫款8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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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工商联推选商民代表参加县慰问团前赴南海万山群岛前线,送去工商联会员的慰问品,10月1日,中山人民首次庆祝国庆,工商联购买了米酒、金猪、香烟等物品,会员企业筹集了现金,前往驻营劳军。糖果饼业同业公会发动会员企业免费代加工,日夜赶
制粗饼干,做了一批又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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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6月1日中国抗美援朝总会号召捐献飞机大炮,石岐镇工商联会员企业,很快就捐献飞机2架,小榄、黄圃、大岗等各区镇工商联也纷纷捐献武器款。
1949年,中央决定发行公债,政务院指示: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推销对象,主要是工商业者。1950年石岐镇工商联接受任务12万分(约38万元),立即号召会员购买,很快就完成任务。县属各区镇工商业者亦完成认购入库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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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1月,石岐镇税务局决定补征1948年至1949年税金30万元。任务下达后,各阶层人士均以节约为荣,营业不多捐献多,终于完成任务;又再完缴1950年度的工商税、利得税,民主评议多少交多少,都较自觉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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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县在一九四九年前的5年间,虽然名目上货币流通是汪伪储券,国民党政府大洋券、关金券、金圆券、银圆券,早午晚三变波动。但是,商市交易尤其是走私洋货,实际上以香港货币为本位,买卖房屋、典屋典铺、买卖田地、山坟地均公开用港币交易立契,甚至政府收税、公务员支薪也是港币。解放初期,军管会号召群众把港币、澳门币拿到人民银行兑换人民币,同时,指示工商联要教育广大会员,商市交易要用人民币。在工商联的教育推动下,时仅数月,中山市场就以人民币为流通货币。当时,会员先把外币交到人民银行兑成人民币存款,再用人民币交税、买公债、捐献、交筑路款与及向国营企业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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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至1953年抗美援朝期间,工商联会员企业在国外、港澳地区的联号、挂钩号的配合下,以付汇款代购石油、五金等物资运回中山,收货部门交款给人民银行,银行结汇给私商派汇,国家利用香港“自由贸易港”,在国内外工商界支持配合下,开展同美国的“对华禁运”斗争。石岐进出口业同业公会的51户会员企业,响应祖国号召,在香港中山商会、香港香山会所、香港挂钩商号支持下,千方百计搞“以汇换物”。1952年2月12日,l 3户进出口商联合开设“新生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20万元,它在各省设分支机构,几年间,这一批私商出口换汇,再委托港方以汇款代购物资(有的经澳门)运回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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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行商到山区、沙田区的农村收购鸡鸭鹅鸽和蛋品,白踩单车长途贩运到拱北海关,卖给澳门商人,委托对方(通过澳门商会)代购物资运回中山。收货部门交款给人民银行,银行以海关移单为依据,结算人民币给行商。当时,国家还未“统死”购销,石岐大中小100
多户私商搞外贸,一天天、一点点地同美帝国主义的“对华禁运”作斗争,其中也得到港澳的爱国商人尽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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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2月14日“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定,中山各镇工商联与各团体一起,响应党的号召,迅速筹备庆祝,各地成立“中苏友好协会分会”,工商联亦成立分会,会员均加入中苏友协。
1951年广(州)中(山)公路在沿路附近农会支持下,建设通车。石岐岐江已架设活动木船桥。石岐镇人民政府指示工商联,成立筑路委员会”,由工商联会员企业集资(分派任务)。已完成的,由同业公会把工商联统一印制的《光荣完成筑路捐款任务》标志,张贴在厂店门前,主要兴筑悦来中路、安栏路、中山一路,共长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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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11月中山县石岐镇升格为石歧市。经过4年筹备,石岐市工商界于1953年8月举行首次会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石岐市工商业联合会,选举了首届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汪沛祥。同年10月1日石岐市工商联正式挂牌,启用新印章;同日,原72个同业公会筹备会调整为52个同业委员会,会员企业2039户,原公会档卷移交工商联。下设同业委员会的联合办事处,共14个(后并为7个)。经过近5年筹备,中山县各区镇旧商会,先后改组为工商联筹备会再成立工商联。1954年5月,县级工商联开始着手筹备,举行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中山县工商联筹备会,筹委主委李世衍。7月25日,在石岐龙庙街31号会址内,举行首次会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中山县工商业联合会,选举了首届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世衍,陆永、陈耀泉、谭永为副主任委员;并把47个基层党组织,逐步改为16个工商联分会。这期间工商联的主要工作是:组织、推动工商业者进行学习和自我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听毛主席的话,跟共产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成为工商业者的座右铭。根据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精神,工商联辅导商转工或从商里分出工业。石岐市工商联执委会指令“辅导委员会"、各同业委员会和辅导股,配合、支持国营企业,辅导私营的会员企业走上国家资本主义轨道;1954年2月,石岐市工商联执委会成立“推销公债委员会",认购国家经济建设公债。2008户会员企业认购1954年度经济建设公债500003元,入库实绩401200元,超额完成入库任务。县工商联认购442287元,基本完成。1955年2月起,市工商联再一次光荣完成公债任务入库款40万元。1955年,县属各区乡集镇的工商联会员企业,在当地党政、国营或供销社领导下,购买国家经济建设公债40万元。中山县工商联协助政府,督促会员企业缴纳税金,从1950年起,除按自报先行税金入库外,工商联成立“评税委员会”,各同业公会设评税组每季评一次,再由税务干部将工商联的初评,移送基层工会再评。最后由税局裁定,补交营业税或服务收益税,按季预缴利得税;工商联还募捐赈款、棉衣分赠平民,减轻军管会的社会福利压力,负责城西三堡水车馆消防经费。
新中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入到社会主义始初阶段,新中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民主党派人士,各界人民则通过自己的党派、团体这一条民主渠道,选派自己的代表参政议政,工商联亦然,1950年至1954年,“中山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共举行会议8次(市9次),每次都有工商联代表参加,最多的一次为1954年3月,县工商联与会代表37人(不包括小商贩),占代表总数的9.7%。工商联在“协委”、“人民代表会议”中,积极参政议政,发挥了积极作用。1956年前后,工商联会员被选为省人大代表1人;市、县人大代表33人,其中人民委员会委员5人、副市长1人。市、县政协委员31人。傅嘉志、赖锦源被选为全国工商界青年积极分子大会代表,先后受到中央领导人的接见。
1956年,县工商联积极带领会员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全行业公私合营及集体经济合作化,参加公私合营1131户,资方3119人,参加合作社(店)共19336户,35842人,保留私营金融业8户。
1958年10月,石岐、中山、珠海三市县合并为中山县。三个工商联也合并,合并前市、县临工委己撤消,市、县已开了第四届商代会,选出执委会,两个执委会连同珠海工商联执委会延至11月21日举行会议,成立了中山县工商联执委会,推选新主委张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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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中共中山县委号召搞“四化”(即自动化、半自动化、机械化、半机械化),原工商业者在和风细雨气氛中接受改造的同时,响应县委号召,投身“四化"。同年4月,县工商联第五次商代会召开,主题是总结会员搞“四化”的经验做法,誓师把“四化”推向前。1 961年是“二五”时期的第四年,中共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中山县工商联执委会为了帮助会员正确认识国家调整体制,在新形势下更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在中共中山县委统战部领导下,再度举办了“中山县政治讲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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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减轻困难户对国家企业的压力,1961年,中山县工商联成立“生活互助金”会,会员均参加,交纳工资额的1%、定息10%用于借支或补助有特殊生活困难的会员。在“文革”中,工商联组织虽然受到冲击,被迫停止了活动,但广大会员依然保持着对国家命运的关注,在各自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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